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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叔叔的房产继承权?

咨询者 : fa149964 - 江苏     时间 : 2010-12-19 19:40:14    状态 : 已解决



我父亲兄弟三个和一个妹妹。二叔,三叔均无配偶和子女。三叔90年去世,当时50岁左右。留下2间房子。二叔现已78岁《2006年为"五保户”》原先有自己的宅基地和房产。2000年时村委和生产组长把我二叔赶到我三叔的房子里居住。生产组长把我二叔的宅基地卖给他堂兄弟。请问合理吗?《当时我二叔还不是五保户》现在我二叔想要回自己的宅基地并追回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可以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村里的行为侵犯了你叔叔的物权,你二叔有权要回自己的宅基地并要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19 21:09:59

马双   [江苏]    15380956655

你好,这个情况比较复杂,很有可能过了诉讼时效。详细可来电咨询! ———————————————— 马双律师 金陵律师网 金陵民事律师网 首席律师 网址:www.lawjnw.com 咨询电话:15951810019(接受短信咨询) 咨询QQ:316630788 咨询邮箱:lawyerms@hotmail.com

2010-12-20 13: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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