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你好,我在2018年2月23?

咨询者 : fa2147647420 - 重庆     时间 : 2018-10-28 22:04:59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我在2018年2月23日,在吴涛手机店里买了一部苹果手机,价值6000元,当时写了借条,内容是,在2018年5月23日全部还清,如果没有还清,按一天100元计算,到现在为止,我一共还了2950元,现在吴涛,要去法院告我,我这种行为构成诈骗罪吗?

  最佳答案

法邦网律师   [北京]    15811286610

按您所说,是债权债务关系,不是诈骗。

2018-10-29 17:44:02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