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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2018年4月18号进的?

咨询者 : fa2147647680 - 广东     时间 : 2018-11-03 19:24:00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2018年4月18号进的公司因为公司不景气需要大量裁人昨天2018年11月2号下午被临时通知说我明天不用来上班了并且只赔付我半个月的工资,我觉得很不公平我该怎么办,按劳动法我这种情况应该赔付几个月的工资?

  最佳答案

法邦网律师   [北京]    15811286610

按《劳动合同法》法规定应该赔付你一个月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18-11-05 10: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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