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傍晚17点50左右手机丢了,找了一段时间后没找到,就把手机号挂失了,当晚到家大约20点多我用同学的手机登录支付宝(认为能把他挤掉线)。11月8日中午13点40左右发现支付宝花呗在11月5日手机丢失后的大约40分钟内,被盗刷两笔约1000元。11月8日下午17点十几分到派出所报案。 支付宝账户安全险理赔申请失败,个人猜测是因为免责中第十九条:发生个人账户遗失、被盗窃、被复制,或发现账单账目或资金交易异常后,应迅速立即向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办理挂失或冻结手续。对个人账户因未立即挂失或冻结而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我想问我理赔的合理吗?我个人认为不合理,如果我是1个小时后才发现手机被丢,可是钱已经被盗刷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