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离婚已有4年了,离婚时有两套房产(下面就用房1和房2代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房1未装修,并附带按揭贷款。离婚时房1分给我,但贷款和房2分给对方。离婚10个月后对方就拒绝履行协议停止还贷款至今。先经双方协商,房产兑换,并有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前房产一直未转移过户。请问现在去做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需要多少费用?
1.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男方的房本原件及复印件(房1); 4. 费用建议您咨询房管局。
2018-11-27 1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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