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宁海县茶院乡西林水库做工,老板让我给找了二十多个工人。在施工中,工人受伤。老板送到医院为工人办理了住院治疗。工人出院后,在家发现自己的伤口下部没有知觉。随后在本地医院检查,发现是骨头碎片压迫神经。老板知道后安排在家乡医院诊治,所有医药费报销。这中间和以后的误工费怎么算?老板说公司是按4000一月陪付三至六个月。可工人在老家咨询说是最低要陪尝十万元,这合理吗?
这个问题比较专业,不要道听途说。一般来说要作法医司法鉴定。建议你委托专业律师办理。
2019-01-09 14: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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