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黄冈市生育补贴的,大致是这样:单位在等员工修完产假拿到生育津贴后才给员工发生育津贴的,但发的生育津贴低于员工实际月工资,请问这种情况违背了生育保险政策嘛?如果违背了,可以有权利向单位要求补发差额嘛?
您好,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正常产——90天 难产——90 15天 多胞胎、每多一个 15天
2019-01-15 10: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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