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亲在一繁华路段有一600平,共12个店面的房产,因帮朋友曾某担保向银行贷款,曾某到期不还贷款,银行起诉至法院,法院将其房产拍卖,现曾某已找到,而且还有还款能力,曾向我父亲留下欠款证据,且所有证据具全,但是我父亲也去逝,请问,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父亲是担保人,但是其已经去世,其承担的担保责任就依法解除了,现在曾某已经找到,你有权以继承人的身份向曾某追偿,赔偿你父亲的损失,法律依据是《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20 11: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