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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年人指定监护人,监护人的条件权利义务有规定吗??

咨询者 : fa2147649851 - 上海     时间 : 2019-01-18 11:08:57    状态 : 已解决



上 上海市有法规,有民事权利的老年人可以指定监护人,这监护人应具备的条件?他的权利可以超过老人的子女吗?

  最佳答案

法邦网律师   [北京]    15811286610

《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老年人也是可以指定监护人的,而且可以办理公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2019-01-21 10: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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