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人在明知我没钱付首付的情况下,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我。并以房子己实际过户为由,向法院起诉讨要房款和违约金。这样买卖合同是否成立。是否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主要看当初是何种情形订立的合同,如果订立合同时属于以上几种情形的其中一条则属于无效合同,如果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则属于有效情形,对方有理由要求你支付购房款及违约金。
2019-02-26 11:0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主要看当初是何种情形订立的合同,如果订立合同时属于以上几种情形的其中一条则属于无效合同,如果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则属于有效情形,对方有理由要求你支付购房款及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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