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情侣期间产生的借款,那分手后如何要回? 内容:本人和前男友于19年1月分手,情侣关系期间,前男友从18年7月开始分别向我借款14万余元,用途是资金周转和投资币圈,承诺几天就还我,但是并未履行承诺,借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我的支付宝借吧(网贷)和信用卡套现。口头承诺网贷利息由他承担,并且口头承诺他名下的车辆抵押给我,如果还不起钱,他家里能帮他还钱。其中有几笔信用卡套现是在事后我追问才知道的,有的钱是通过网上转账的,有的钱是他套现之后直接拿走的,但是有刷卡记录。在18年9月开始我强烈要求还钱,分别还款2万余元,在18年12月份的时候给我签署了一张12万元的欠条,随后因为感情和经济纠纷闹掰了,前男友此时据我所知已经破产了,在18年12月和1月分别还款不足一万余元,目前实际欠款11.3万余元。在19年春节期间前男友已经将名下的车辆出售,所得钱款用来还他自己的其他借款。目前和他还有他的家庭已经进行过多次沟通,18年1月他和他的母亲承诺我每个月还款一部分,因此并未追究,但是18年2月之后并没有按时还钱,18年3月最近一次进行了沟通,他和他的家庭准备先借钱5万元还网贷的钱,剩余6万余元并未明确说明如何进行还款,并且要求我将欠条先还给他(并不给我写新的借条),前男友要求降低还款额度,原因是部分钱财是用于共同生活使用,还有情侣期间他给我购买的物品和零花钱。鉴于以上情况,我想尽快索要回钱财,不想在拖拖拉拉的,但是前男友威胁我,如果在向他和他的家人催债则一分钱都不会给我。前男友破产产生的部分欠款已经通过变卖资产和他家里帮助下基本还清,据我所了解还差10万余元,分别是使用他妈妈的信用卡5万元和网贷5万元,除此之外剩余的就是欠我的钱了。鉴于现在还款意愿较低,以上情况我想知道如何能为我自己争取更大的利益?烦请详细说明。 目前我有的证据:前男友暂时居住的地址(沈阳)和家庭住址(鞍山),联系电话,身份证照片,未公证的欠条,部分转账的记录和刷卡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我本人目前在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