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问题,和对象在一起八年了生育两个儿子,大的三周岁,小的一周岁,没有结婚证,属于未婚先孕的,两个人因为性格不合,造成经常吵架而分开了,现在我想要回一个孩子的抚养权,男方坚决不给,我有什么办法呢?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 对于孩子抚养权有争议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子女不满两周岁分手的,一般随女方生活,判给母亲的可能性要大一些,但是也不是一定会判给女方。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分手的 对两周岁以上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019-03-26 09:35:34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 对于孩子抚养权有争议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子女不满两周岁分手的,一般随女方生活,判给母亲的可能性要大一些,但是也不是一定会判给女方。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分手的 对两周岁以上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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