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份发生交通事故,10月15在当地市里的司法鉴定所鉴定,结果是九级伤残,11月27号在交警队和对方签字私了,对方赔了两万多。对方的肇事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现在保险公司说我们的不是九级伤残,是十级伤残,要重新鉴定。要起诉我们,鉴定结果已经出来两个月了,而且已经理赔结束,现在保险公司或者肇事方起诉还有效吗?
保险公司和肇事方不是受害人,无权起诉,原来的赔偿标准是他们认可的,等于对权利义务的认可,这是不可以反悔的,你们原来签订的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规定: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20 13:28:56
理赔已经完毕,且双方签订了赔偿协议。保险公司以伤残等级为由要求重新鉴定起诉你的理由不成立,法院应不予立案。肇事方可以赔偿事宜起诉,但双方就当初的赔偿协议是认可的,因此肇事方的诉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2010-12-20 23: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