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给朋友30万,当时写了借条,同时他抵压了房产证.我想请问一下,房产证抵压上只有他本人的签名,没有写他老婆的签名,这样算有效吗?还有这个借条已经过去了4年了,但是我从来没有间断过要款,算有效吗?如果我要起诉的话,需要一些什么证据呢?(这个借款当时是按2分钱利息算的,这样受不受法律保护呢?)
房产抵押生效的条件是到房产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在4年间你一直在讨要欠款,那么时效中断可重新计算。你可以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息计算,如果不高于4倍法院会支持的,高于4倍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2010-12-20 15: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