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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8月借款50万给李?

咨询者 : fa2147652074 - 中国     时间 : 2019-06-28 11:43:12    状态 : 已解决



2013年8月借款50万给李,双方约定期限1年,利息为1分,并与李签订了合同,因为是亲戚,信任他,所以他的家人没有签字,也没有拿他的抵押物。2014年8月拿到了第一年的利息,并商议再次借给他50万,期限1年,利息两分,但是到期后他生意失败还不了钱,同时我得知她同时借了村里很多人的钱,还有小额信贷款的,一个都没有还上,从此我走上了漫长的催债之路,直到如今,他依然没有还过一分钱,更不用说利息了。2018年所有借给李钱的都先后把李告上了法院,当时法院的告诉我们,所有借钱给李的人中只有小额信贷的手续齐全,我们的就算是拍卖了他家的房地产也得等小额信贷的拿了以后才会到我们。 请问老师,这种情况下我们还能拿到借给他的钱吗? 还有,如果法院拍卖他家的房产,我们需要出评估费和上税吗?

  最佳答案

张树贵律师   [北京]    15101669375

首先,您是否能够拿到钱取决于两个前提:一是您需要提起诉讼,有一份支持您债权主张的生效法院判决书;二是对方需要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其次,如果法院拍卖他家的房产,不需要申请执行人(你们)出任何钱,相关拍卖等费用全部优先在财产价值中扣除。

2019-07-05 11: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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