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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求法律问题?

咨询者 : fa150374 - 陕西     时间 : 2010-12-20 21:38:12    状态 : 已解决



甲雷州人,乙广州人. 甲买“首乌”,乙听成“草乌”就给了甲草乌,甲回家后发现不对,要求乙退换,乙不,甲起诉,法院咋判?法律依据是?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甲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重大误解,法院有权依据甲的请求依法撤销合同,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20 22:53:57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甲有证据证明买首乌,起诉到法院,法院会判决甲胜诉的.

2010-12-20 21: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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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甲能提供证据证明是因为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变更或者撤销合同。这是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2010-12-22 16: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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