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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遇离婚赔偿?

咨询者 : fa150380 - 江西     时间 : 2010-12-20 21:50:34    状态 : 已解决



丈夫有外遇,我拍到他们在一起的照片,我们开了一个修理厂,当初开这个修理厂借了不少债。大部是我从娘家亲戚借的钱,现在我出来了,修理厂丈夫在开,第三者也住到修理厂了跟丈夫在一起,我怎样才可以申请尽快离婚并将修理厂卖掉偿还我们家亲戚的债务.我有丈夫写的借条.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1.修理厂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2.你为开厂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国土财产偿还,可以把厂子卖掉偿还。 3.男方有外遇,你有权要求男方支付精神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20 22:47:51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李慧   [上海]    13816124091

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财产分割会在离婚之诉中一并解决的。

2010-12-20 22:00:39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对方有外遇,构成婚姻过错,离婚时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

2010-12-20 22: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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