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劳务法?

咨询者 : fa2147654006 - 上海     时间 : 2019-07-30 17:00:00    状态 : 未解决



上个月入职浦东新区一家小公司,入职时我的简历专业造假了,工作一个月左右主动和老板讲,老板以我简历造假把我开除,并以公司规章制度中的一条假造个人简历不给与应发放的工资,当时入职时都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欺负我一个应届生,请问这种情况我要怎么办呢?我能拿回我应得的工资吗?这条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吗?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