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我被公司派到别的公司培训(因为生产线还未投产)实际上只是去别的公司上班,学习的也只是常规的生产线操作工,一开始说培训三个月结果一个月不到就结束了,去培训前签订了协议,服务期三年,最近因为跟带班的有矛盾,厂里把我调到别的不相干的生产线工作了一个月又把我调回原生产线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上班,(我表达了不愿意去那个岗位上班的意愿,但是单位还是要我去)所以我就自离不干了。现在公司说要起诉我,还给我现在的公司发信函
李广阳律师回复: 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没有理由起诉你。
2019-10-15 17: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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