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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咨询者 : fa2147655269 - 浙江     时间 : 2020-01-08 09:46:43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好,我爸爸于2019年12月12日早上6点左右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京福线1480KM+100M萧山区新街街道元沙村路段时发生车祸,当时肇事车辆车速为107-109km/h,因躲避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车时变道追尾撞我爸爸的电动车,致使我爸爸因伤重抢救4天去世,事发路段禁止非机动车,但是该路段没有非机动车道和辅道,过往的非机动车是必经之路,我想请问,我爸爸在此事故中可以因为路段特殊性免除责任吗,肇事司机超速,变道,追尾可以定为全责吗,逆向行驶的电动车有责任吗

  最佳答案

高冬竹律师   [江苏]    13505153100

交警部门对你父亲交通事故案件作出责任认定后,如果你们不服这个认定,可以要求复议,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方法请求法院改变这个事故责任认定。

2020-01-13 22: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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