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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于2020年3月16日去的?

咨询者 : fa2147656315 - 辽宁     时间 : 2020-06-24 09:09:45    状态 : 未解决



我于2020年3月16日去的工厂,4月8日晚上离职的,当初应聘的时候说好的试用期三个月,以每天100元日工计算,然头七天没有工资,超过七天之后就干多少天给多少天的钱都是按每天100元算,例如说是干10天就给10天的钱,那七天也包括在内,但是他们不想认这些话就想扣除那七天的,例如说干10天只给三天钱,他们也没有签劳务合同,我手里只有一张当时入职申请单还是我自己复印的,我要是想要回我全部工资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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