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效益不好,组织员工开展卖家电活动,并以此考核员工绩效,员工迫于压力,游说自己尚不需要的亲戚用货币购买,也开具了发票,一年后,亲戚才需要该家电,到员工单位领取该家电时,发现该家电型号已经不存在,单位联系厂家,厂家说该家电已发物流,请问该员工该如何维权?
您好:起诉单位, 要求交付所购买的家电产品。或者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单位退还已交付的购买家电款。 仅供参考!
2020-11-19 16:25:11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