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7月15日在山东境内驾车于一自行车发生事故致使对方一死一伤均系农村户口,死者是四岁女童伤者是其母亲。事发后对死亡的女童双方在交警的调解下达成16万元赔偿协议,并已经支付对方,责任认定平等责任。10月份伤者治疗终结并对其左手手腕进行了十级伤残鉴定,去交警队调解处理,对方对交警所出具的调解书拒不签字,理由是再要2万元的左手中指无名指的后续治疗费(其左手手指无法评残,对方也拒不继续治疗)也不去法院起诉。我方车辆是货车保险有交强险,和20万的第三者及不计免赔。我方没有损失,对方这种态度我方应该如何处理可避免更大损失,我方拖不起啊。有法律途径可循吗?跪谢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