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在珠江河旁承包一片鱼塘,鱼塘旁河堤有一个水利泵站。主要负责防洪及这片鱼塘的灌排水。水利部门以为由,要求我们负责这个泵站管理,包括负责泵站维修,负责管理泵站的管理人(包括出工资),负责泵站电费支出。这些要求都合法吗?全部不合法,还是部分合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河道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受益范围内的所有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应缴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
2021-04-19 18: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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