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朋友在小区里拣到一部手机,他没有归还也没有上交, 结果人家在摄像里找到了那部手机和我的朋友,我朋友已将手机归还失主,可失主说他是刑警队的,要求我朋友赔偿1000元。要不就让他坐牢。请问我这个朋友怎么办?我朋友是小区里的保安人员!
你朋友的行为没有触犯刑法的规定,不构成犯罪,只是违反民法通则的规定,属于不当得利,应该承担民事责任返还手机就可以了,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 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法律没有规定你朋友的行为构成犯罪,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三条规定: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21 20: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