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来到上海一家企业工作,仅工作了一周,就受了工伤,因为,还没有签订用工合同,所以,在医院医治时,冒用了他人的名字。现在,已经停止了医治,但是,仍然没有完全康复。问大律师:我该如何维权?谢谢。
申请工伤赔偿。
2010-12-21 20:50:48
属于工伤
2010-12-21 21:26:06
2010-12-21 21: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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