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8年买的一个学校集资房。由于本人不是学校的职工,就顶替了学校的一个亲戚的名字买了。当时我交了70%的房款。之后给我们发了房屋产权所有证。去年,我又交了剩余的30%,至此,我们交了全部的房款。我的这个亲戚也无异议。现在,学校要收回这个房子,我想问一问各位律师朋友,他们有这个权利吗? 谢谢你们。祝你们工作顺利!
如果有房产证,房子属于你所有,学校无权收回房子。
2010-12-21 22:11:26
既然你是房产的登记产权人,其他人无权强行收回。
2010-12-21 22: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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