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做生意的,做同行的为我介绍生意,让我把机器送到客人那里试用,没给钱。结果现在那个同行因为欠了高利贷的钱跑了。现在我要去拿回我的机器,才知道同行也拿了我送机器那个厂里的东西,现在那个厂里的人不让我拉走我的机器。我该怎么办呢
你和客人属于合同法律关系,与你的同行是否和客人有债务关系无关。你有权依法要回你的机器,你只是把机器给客人试用,没有卖给客人,你有权要求返还财产,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22 13:16:29
你好,你有权拿回你的机器。原因在于你和你的同行不是一个主体,他的行为不能理所当然转嫁到你身上,对方没有权利行使留置权,无权扣留你的机器。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2010-12-22 12:5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