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8年买的一个学校的集资房,当时由于本人不是学校职工没有权利买房,于是就顶替了一个亲戚的名字买了。第二年,房产证下来了,是这个亲戚的名字,现在我已经把房子的所有款项交齐了。想过户,去了当地的房产局,说没有土地照不能过户。现在我和这个亲戚没啥问题,只是怕时间久了有啥变故。恳请各位律师朋友,帮我出个主意,我该咋办?我有啥办法维护自己的权利。我真的不能过户吗? 另外,我去了一下公正处,他们也不给公正,咋办呐? 谢谢你们,祝你们工作顺利!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建房所占用的土地非出让所得,所以建后的房子要转让,也是受限制的。可以办理该房屋的抵押登记。因为房产登记不在你名下,但你又想确保自己的权利,所以你们双方可以做一份抵押协议并办理押抵登记,这样房屋产权有变动,你的权利可以得到多一些的保障。
2010-12-23 06:48:51
由于房屋产权人不是你,虽然你实际占有了房屋,但是政策其实并不允许这样的买卖,你的房屋所有权不能得到公示确认,很可能日后有纠纷闹到法院也会被确认合同无效。
2010-12-22 19:0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