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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外受伤,现无法进行伤残鉴定,该如何赔付?

咨询者 : fa151041 - 重庆     时间 : 2010-12-22 15:46:59    状态 : 已解决



我今年在青岛某建筑工地意外受伤,致使左脚脚后跟粉碎性骨折,工地老板垫付了该次手术费,但隔一年后还要去医院取脚上的钢板,现无法进行伤残鉴定,该如何赔付我今年37岁,原籍四川广元。请专家代为解答一下,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可以找老板索赔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12-22 16:22:18

李伟华   [山东]    13697676946

属于工伤,按法律规定,应先进行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支付相关费用,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由企业承担。造成残疾的,应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由企业进行相关补偿。

2010-12-22 17:09:12

金贵仁   [重庆]    13650585709

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评残,最后要求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2010-12-22 20: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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