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孕妇提前休假问题?

咨询者 : fa151537 - 广东     时间 : 2010-12-23 20:20:59    状态 : 已解决



我爱人怀孕3月后去医院检查出有地中海贫血,家里人要求其辞职回家休养。她和公司提离职的时候,公司老板给了她另外一套方案,即回家办公,不用到公司打卡,说是前三个月发60%的工资,做60%的工作【实际上后来该做的全部工作还是都做了】,后面三个月不用工作,发1000块【公司另外交保险】,口头上这么定下来的,现在三个月刚过,公司电话通知说停止工作期间停发工资,社保等如果同意将最后一个月工资留着公司从里面扣保险等,这种公司真是让人气堵,请问下作为弱势的我们该怎么做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公司支付的工资标准低于国家的标准,是违法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010-12-23 21:03:42

何带勇   [广东]    13688809977

如果能取得医院的病休证明,可以休病假,发病假工资。 ———————————————————————— 何带勇律师,现为广东省顶级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已有13年的法律专业工作经验,为国际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股票1051)、广东美的集团有限公司(A000527)、深圳好百年集团和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等多家知名大型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2005年,何律师被特聘为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法制建设专家工作委员会的委员(聘书证号:深专联(2005)第1978号)和法律专家(证书编号:ZFZ2811700)。   2007年,何律师又被特聘为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的法律专家,为深圳市委、市政府、众多政府项目和工程、政府扶持企业等提供精湛、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   多年的学习和锻炼,已使何律师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工作经验,为政府、事业单位、公司等各类企业和个人提供卓越的诉讼仲裁代理、非诉讼业务代理、法务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等多种风险防范、控制和化解的法律服务。 何带勇律师所获有关法律证书一览:        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的法律专家;     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的法律专家;     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     以西安市第二名成绩取得律师资格;     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和执业证; 欲了解更多详情,欢迎浏览何带勇律师专用网站:中国飞扬律师网,网址:www.flylaw.cn.

2010-12-24 15:31:54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