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私人厂里上班已有一年没有签任何劳动合同今年9月8号在上班时手臂手掌和背部共烧伤住了一个多月院,出院时医生开的病例是全身面积的百分之十二烧伤,现也出院两月,在住院期间治疗和生活费是垫付了,工资也发了的,我们现在打算去工伤鉴定,请问赔付额度大概是多少呢?
工伤赔偿项目:一、医疗费 二、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三、 生活护理费 四、辅助器具费 五、工伤期间工资(从受伤之日至伤残鉴定日止) 六、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所花费用)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八、伤残津贴(一级至六级享有) 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解除合同的五级与十级享有) 十、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10-12-24 18: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