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

咨询者 : fa148811 - 广东     时间 : 2010-12-24 00:33:59    状态 : 已解决



15岁男的与15岁的女的发生性行为,双方自愿,可女方母亲要告男的,告不告的入?会有什么罪?会怎么判?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何江   [甘肃]    13519621347

没有违反妇女意志,无罪。如果女方不承认是自愿,那就需要你有证据证明她自愿,否则就会很麻烦。

2010-12-24 00:42:52

殷建伟   [北京]    13601210331

少男少女自愿前提下,不以犯罪论,不会判刑。当然了,如果女方咬定是被迫的,可能强奸罪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5岁的女孩不算刑法规定的幼女意义(未满14岁)

2010-12-24 01:25:22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都不认为是犯罪,何况对方已经年满15岁。 但是如果对方确有证据证明是强奸的是例外。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10-12-24 10:34:32

孟子君   [四川]    18200115780

你好,如果属于双方自愿,不构成犯罪。

2010-12-24 10:42:25

何带勇   [广东]    13688809977

同意以上律师回复。 ———————————————————————————————— 何带勇律师,现为广东省顶级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已有13年的法律专业工作经验,为国际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股票1051)、广东美的集团有限公司(A000527)、深圳好百年集团和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等多家知名大型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2005年,何律师被特聘为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法制建设专家工作委员会的委员(聘书证号:深专联(2005)第1978号)和法律专家(证书编号:ZFZ2811700)。   2007年,何律师又被特聘为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的法律专家,为深圳市委、市政府、众多政府项目和工程、政府扶持企业等提供精湛、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   多年的学习和锻炼,已使何律师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工作经验,为政府、事业单位、公司等各类企业和个人提供卓越的诉讼仲裁代理、非诉讼业务代理、法务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等多种风险防范、控制和化解的法律服务。 何带勇律师所获有关法律证书一览:        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的法律专家;     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的法律专家;     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     以西安市第二名成绩取得律师资格;     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和执业证; 欲了解更多详情,欢迎浏览何带勇律师专用网站:中国飞扬律师网,网址:www.flylaw.cn.

2010-12-24 15:03:2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