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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捍卫“自由”??

咨询者 : fa151286 - 黑龙江     时间 : 2010-12-24 11:27:26    状态 : 已解决



我女朋友已和前夫离婚两年已办了离婚手续,但是由于2岁孩子仍在一起,但并未办理复婚手续。在此期间我朋友提出自己过,其前夫砍掉自己小指并宣称自残伤害他人做威胁,使得我朋友顾虑家人安危至今仍跟其生活在一起。。。请问我们应该如何用法律武器捍卫我们的权利!!!谢谢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李颖   [北京]    13693127273

如前夫住的是你朋友的房子,可以起诉要求其搬走。 有暴力行为的,及时报警。 但这不是完全靠法律就能解决的,法律的作用主要是事后惩戒,而不是事先预防。 中国的法律又没有禁止令。 你朋友可以向男方父母、单位反映反映,做做他的工作。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婚姻家庭律师在线服务网)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2010-12-24 18: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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