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明天就要开庭审理离婚,孩子从小一直跟我生活,男方作为父亲,整日在家游手好闲,不知道外出挣钱养家糊口,我恐怕他在法庭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我们已经分居大半年了,他从来没来看过孩子,也没给孩子买过半嘴东西,都是我上班养活小孩。现在我起诉离婚,但他不肯,男方有精神抑郁症,并且现在还在服药。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有精神病的人,能抚养小孩吗?他从不知道关心孩子,现在我要离婚了,他想起孩子了。我的孩子两岁多一点,明年就要上学了,他也不关心,不去挣钱。我要求孩子归我抚养,这样能行吗?
你可以把这些有利的条件向法官说明。
2010-12-27 06:06:48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2010-12-27 09:18:00
可与本律师联系
2010-12-27 14: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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