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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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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架伤人?

咨询者 : jasonfan - 江苏     时间 : 2010-12-26 12:36:31    状态 : 已解决



事情发生于2009年4月甲方与乙方因打牌发生口角并打起来,甲方随手拿木棍将乙方的脸上划了1厘米的口子,随后乙方又找来4个人将甲方给打伤,到医院检查还好没有多大问题,第2天乙方与派出所的亲戚讲,对方说你可以报案将甲方抓起来,甲方听说后害怕就于当天外出打工躲避。甲方于2010年12月23号回来,24号警察上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将甲方强行带走,然后通知甲方的儿子到派出所签署一份:故意伤人,潜逃一年的文件。到目前没有收到其他任何回复。我想了解:警察是以怎样情况来带人,现在甲方人被关在看守所是以拘留还是其它来关他,还有接下来是怎样程序进行,如果有罪将被判多大罪呢?还有就是双方还有协商的必要吗?恳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耿志群   [江苏]    13401340819

这取决于乙方的伤害是否构成轻伤或重伤,如果构成轻伤的,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建议你聘请律师解决。

2010-12-27 11: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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