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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手二房东店铺,几个月到期,是否可进行法律主张??

咨询者 : fa152409 - 北京     时间 : 2010-12-26 13:58:27    状态 : 已解决



我于2010年4月租下一个门面,对方为二房东,当时告知我店面在11月30日到期后,我可继续与房东签订后期续租协议。 当时我缴纳了2.3万元转让费,以及从4月至11月的房租后,将该门面租下经营。 但今年年底房屋到期后,房东准备将房租翻番涨价,故不能继续经营。 我与二房东商量,可否退还一部分转让费,但对方拒绝。 今日查询了当初的合同,在二房东与大房东签订的合同中,有一条为“乙方不得私自将所租房屋以任何形式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故我是否可以根据此条,主张法律将我与二房东的合同认定无效,要回我交给二房东的全部费用?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邓赞林   [湖南]    15073829368

完全可以。

2010-12-26 14:36:45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如果转租合同被确认无效,可能退回一半的租赁费用。如果你不知道不允许转租的情形下,可以多退,对方承担合同无效的主要责任。

2010-12-28 13: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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