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有套住房,我哥因为要结婚,父母没办法把房产过户到我哥头上。但是,我们达成了协议,虽然过户给我哥,但是房产的百分之40属于我,以后如果买卖,拆迁,所得收益的百分之40也是属于我的。 但是家里人签协议书时没有去公证处公证,只是找了第三方人,作为人证。 请问,这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效。详情咨询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徐滔法律服务网”值班律师:刘健康律师13261873842。
2009-03-20 07: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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