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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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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归属?

咨询者 : zhn - 河北     时间 : 2009-03-20 08:31:17    状态 : 已解决



丈夫单位分房子,我拿出婚前付首付百分之二十(加上装修约百分之三十),其余百分之八十用他的工资月供(我们没有婚前和婚后财产约定),单位房子补助每月发到他工资单,我的工资用来家庭日常开支,单位规定房子必须写他的名字,请问,我如何保证我的权益不受侵害?我以后如何证明我拿的首付是我的婚前财产?我和他私下约定房子的百分之七十的所有权归我,他不同意怎么办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郭叔平   [河北]    13832080774

你好: 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你的出资情况。或者有证人证明你的出资情况。 如果你们协商不成,那么该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 郭叔平

2009-03-20 09: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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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你们没有对婚后财产归属做明确约定,不管房产证写谁的名字,都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 至于你拿婚前财产出资首付,婚后购买很难证明,但是只要你丈夫认可就好,如果你担心以后有纠纷,可以让写证明让你丈夫签字。 你们私下约定房屋百分之七十产权归你,应当经你丈夫同意,最好签书面文件。 郑州律师:赵素平,电话:13939065581,qq:421643996

2009-03-20 09: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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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没有离婚是吗? 可以与你老公做个书面的约定。

2009-03-20 10: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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