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律师。现在有这么个情况,我的父母在我哥哥结婚后,卖了自己的名下的房子,掏了首付款,装修费用,并在头两年每月给我哥1000元用于还贷。贷款是我哥还,房产证上写的也是我哥的名字。现在我哥嫂离婚,要把房子卖了,房款一人一半。我想咨询律师,这个房子对于我父母来说有没有所有权,我哥嫂有权这么处理房子吗!另我父母除了这套房子已经没有其他房产。
你父母支付首付款及装修费用和还贷的行为没有证据证明垫款的情况下,属于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平均分割。你父母是没有权利要求返还费用及享有所有权的。
2010-12-27 15:54:46
1. 婚后买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2.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3. 如果房产证只写了你哥哥的名字,建议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生效后再离婚。 “第八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但这个也许还会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生效。 仅供参考。 如有不清楚之处或需要帮助,欢迎与我联系。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电话:13693127273 MSN:mslyy@hotmail.com Q: 1295568741 个人网站:www.greenlawyer001.com(婚姻家庭律师在线服务网)
2010-12-27 19: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