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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侵权赔偿问题?

咨询者 : try1234 - 湖南     时间 : 2010-12-27 19:18:47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您好: 我于8年前在xx银行开户了一个储蓄帐户,近日,我通过网上查询后发现户名不是我的名字,已经被改成了其它人的名字,而存折本上面还是打印我的名字,而存折一直在我的家里,没有丢失。我现在可以认定:我的登记资料已经被银行更改,或者已经泄漏。给我的精神上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我想请问一下: 1、银行在这方面是否存在过错?具体构成了什么侵权行为? 2、我可以提起民事侵权赔偿吗?法律依据有哪些? 3、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麻烦您们给予解答,谢谢!!!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银行未经你的同意修改你的账号属于侵权行为,你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27 20:04:20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陈胜法   [江苏]    13685112638

你有没有受到损失?如有,可以起诉,但精神损失可能很难支持

2010-12-27 19: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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