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有人损害我的名誉怎么办??

咨询者 : fa152951 - 甘肃     时间 : 2010-12-27 20:02:17    状态 : 已解决



有人诬陷我拾到了他的钱包,当着众人的面要我还给她,还说一些不好听的话。请问律师,该怎么办?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你有权要求她支付你精神赔偿金,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责任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27 20:16:56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陈胜法   [江苏]    13685112638

你没有捡到,可以不理对方,

2010-12-27 19:46:14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