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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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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合同签订问题?

咨询者 : whiplx - 北京     时间 : 2009-03-23 13:14:57    状态 : 已解决



在一家新的公司做工,从2008年11月20日去培训,签了培训协议,培训期不得超过50天。从2009年1月1日开始进入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由于公司是新建立的,各项制度不是很完善,对岗位有一定的要求,也都在墙上大字标明了,合同还有没有签订。不过合同已定稿,准备签了。至2009年3月20日,公司发通知给我,并列明了我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因此要辞退我,并不同意补偿我一个月的工资,他们这样的做法对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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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做法没有不妥处。

2009-03-23 16: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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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的做法欠妥,除在试用期内,单位不得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即便解除,也应当提前通知,并给予劳动者适当的补偿。

2009-03-23 16: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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