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企工作了一年半(毕业后第一份工作),公司不给签合同也没有保险,因自身原因要回老家所以辞职,但辞职的事情已经在一个月前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并在我辞职时我保证有任何未交接清楚的技术问题随时都可以联系我。我们的工资都是押一个月的,今天也就到了开上个月工资的时间,可是未给我开,我需要如何做去争取我应该得到的,辞职前我已经准备了相关能证明我在公司工作过的资料,因为以前有个同事辞职后就没给开工资,后来也就不了了之了,我感觉这是助长老板的嚣张气焰。我非常厌恶老板的这种方法,工资并非十分重要但是就是咽不下这口气,我想借助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好心人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