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健康时,怕儿女挣房,就过早做了房产公证,赠与长子。两个女儿放弃继承权。(此手续没有两个女儿签字确认)。后来长子死亡,房本名字改为长子配偶名字。两位老人都脑栓塞,需要人照顾。但长子的配偶和长孙都不来赡养,由两个女儿照看。 我是外孙女,想咨询您一下,有没有可能通过法律把房产证改回我姥爷名下。谢谢您。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老人是将房产赠与儿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赠与已经完成。现在儿子不在了,老人可以要求分割房产,但无法撤销赠与。
2010-12-29 12:52:29
如果是在长子死后过户登记在长儿媳名下,则实际是赠与儿媳的新合同。现在房子是儿媳所有。如果是长子生前过户,则第二次变更登记是侵权行为,及时诉讼解决。
2010-12-29 19: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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