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喷漆加工的,09年给他人企业加工的工件,总共4241元,至今没有结算,也不给打欠条,只有我的出货单,在出货单上有取件人的签字,是其厂子工人的签名,我去过很多次,不是没钱就是避而不见,请问我该怎么维权。
你的债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你有权起诉要求支付欠款,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29 14: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