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有外遇,以前家里的财产都是她管着,现在要离婚了她把财产转移了。请问律师: 1,夫妻共同收入可计算,支出她也认可,可否认为收入减去支出为家庭存款? 2,如果她说消费了又拿不出证明证据,法律怎么认定? 3,她在法庭做假证词,法律怎么认定? 4,如果我找到证据证明她确实转移财产了,在财产分割上法律怎么认定? 5,孩子抚养费是按照什么计算的? 谢谢您了,希望答复详细些,为盼!
1、不能简单的加减,家庭存款需要银行存单证明; 2、平时生活消费,特别是零星开支无法举证证明,对方无举证义务; 3、如果确实是假证,在财产分割时会考虑少分; 4、如果查证转移财产,对转移的财产可以少分甚至不分; 5、孩子抚养费用,一般按照对方收入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并结合当地消费水平负担。如果孩子抚养费过几年需要增加,可以由孩子另行起诉
2009-03-23 17:4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