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4日,我被前夫打伤眼睛后,想要他到派出所去,就去拿他车钥匙,在他发现后,他先掐我脖子,我反抗时,咬到他的手,我这属于正当防卫吗??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应该属于正当防卫
2010-12-30 09:14:37
正当防卫,是对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采取不超过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损害行为。根据你所述事实,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2010-12-30 10:37:20
属于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
2010-12-30 10:40:38
在好掐你脖子时,你咬了他的手属正当防卫。
2010-12-30 1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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