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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居后的我们?

咨询者 : fa153887 - 河北     时间 : 2010-12-30 09:16:11    状态 : 已解决



我和他在一起2年了,我俩没结婚证,有一个小孩今年11个月了,孩子的爸爸未满18周岁,没有固定工作,孩子的爷爷对孩子的爸爸还有抚养义务么?还有如果我和孩子的爸爸协议分手,孩子的爷爷有权利干涉么?分手后孩子的抚养权又应该归谁?可是孩子出生时由于在黑龙江,也就是孩子的爸爸家,所以孩子的户口跟孩子的爸爸上在了一起,由于孩子上学需要户口,我家又是河北的,我想把孩子户口迁走跟我上在一起,孩子的爸爸同意,孩子的爷爷不同意,我该怎么办?我和孩子爸爸俩人写的协议书在没有第三方在的情况下是否生效?在农村举行的婚礼仪式算结婚么?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吕伟国   [宁夏]    13739562040

依照地方风俗举行的结婚仪式不叫结婚,结婚必须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后才能受到法律保护;你们之间的协议是否有效对你们没有任何影响,非法同居关系可以随时分开;孩子的抚养权由你们双方协议,只要能够让孩子健康成长,跟谁生活都是可以的,另一方是否支付抚养费以及支付的多少,都可协商确定;孩子户口问题可向派出所咨询;孩子的爷爷没有义务,但孩子的父亲若没有能力,我想他也不会袖手旁观的。

2010-12-30 09: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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