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加盟一个教育培训机构,在加盟之前因了解不够。当初负责人给我说得很轻松,说只要去,给工商局的人说办个家教执照就可以了。当我去工商部门办理执照时被告知:办家教需要的房子面积都有规定,第二看你有没有教学资历,第三要上报教委同意。 回来后打电话问当时负责加盟的负责人又说:拿他们的执照去复印。我想总部的嘛,当然可以,结果我爸爸去复印了回来,我用那个执照去办理分公司,被人告诉我,他们也是个体。这时,我已经交了规定的加盟费用,并已经购买了办学需要的东西。为了造成更大的损失,我就无照经营了半年(半年并未盈利),因心里压力过大,现想退出,可是对方不愿退还加盟费,更不给予补偿。 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告她么?我可以拿回自己的投入资金么?
你无照经营是无效的商业行为,你有权退出加盟,拿回你投入的资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2-30 16:59:19